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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盐粮集团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总预案等五项预案

发布时间: 2022-06-30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195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总预案等五项预案

集团各部室、子公司(项目部)

为建立完善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集团组织起草了《日照盐粮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总预案》及四项专项应急预案,现将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尽快参照制定各自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日照盐粮集团有限公司

2022110


日照盐粮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总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健全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指导集团应急处置,明确处置职责,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的主要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山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山东安全生产条例》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集团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 分类分级

1.4.1根据集团生产经营实际,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包括:

事故类型

风险描述

火灾

生产安全事故

用电系统老化或违规用电、粮食熏蒸过程中措施不当、设备运行及维修过程中(电气焊操作现场管理不善及违规使用生活用电器等)处理不当、仓储设施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粉尘爆炸、库区违规吸烟或其他火源都可能引发火灾等。

储粮化学药剂

生产安全事故

因储粮化学药剂使用不当、管理不善、防范不力都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在储存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泄漏、丢失等事故;在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环境污染等事故;进入长期密闭、不通风的仓房或经熏蒸后的仓房,可能发生入仓作业人员中毒、休克甚至死亡等事故;在废弃残渣处置过程中,有可能发生中毒、环境污染、水体污染等事故。

洪灾

生产安全事故

海水养殖区,地处低洼和仓房水位较低的易发生渍涝灾害;沿海易遭遇台风、强降雨等灾害;

设施设备

生产安全事故

食用菌生产过程中,由于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机械故障等原因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粮食超装超储或作业不规范有可能引起仓开裂倒塌 食盐、工业盐、粮油包装堆垛,操作不当,堆码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坍塌埋人事故;作业现场运车辆若管理不善可能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其他生产安全事故

进出仓作业有可能发生粮堆埋人事故,登高作业有可能发生人员跌落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2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事故级别

判定标准

Ⅰ级(特别重大事故)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和火灾事故,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Ⅱ级(重大事故)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Ⅲ级(较大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Ⅳ级(一般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1.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4.3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总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应急预案、防洪应急预案和设施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成。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总预案指导各专项预案的制订和实施,当生产安全事故性质发生关联时,视情况可以同时启动相关专项预案,指导、协调、监督事故处置和救援。

1.4.4 救援组织体系

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机构、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其社会力量组成。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下设机构人员组成

应急指挥部,集团应急指挥部由董事长担任总指挥,根据事件性质,由分管副总任副总指挥。下设各小组构成如下:

安全事故应急办,运营管理部人员为成员,组长由运营管理部部长担任;

处置协调组综合部人员为成员,组长由综合部部长担任

综合保障组。财务管理部人员为成员,组长由财务管理部部长担任

2.2 主要职责

2.2.1 集团应急指挥部及下设机构职责

应急指挥部职责

1)协调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2)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国资委、发改委、工信局等部门报告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3)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4)启动、实施、终止应急响应;

5)紧急调用集团内部的设备、物资和人员,开展应急救援;

6)完成其他应急处置任务。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办职责

1)传达应急指挥部命令并监督落实;

2)收集核实所掌握的事故情况,向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建议;

3)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各专业组组长及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或立即投入救援;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做好或配合做好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收集险情和救援状况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救援建议,协助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

6)协助做好集团秩序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汇总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上报;

9)承办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情况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

处置协调组

职责

1)根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协调社会和集团内部安全生产专家赴事故现场,提供技术指导;

2)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组织转运受损物资,协调救援物资;

3)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处理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4)对现场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并及时报告指挥部。

综合保障组

职责

1)做好处理突发生产安全事故车辆调度、通信、物资供应等保障工作;

2)汇总有关信息,协调新闻媒体配合事件处置,配合相关部门引导舆论导向,消除群众疑虑。

3 信息报告

3.1 事故报告程序

3.1.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事故发生地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集团等机构。

3.2 事故报告主要内容

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

2)事故类型;

3)伤亡情况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

4)事故涉及的危险材料性质、数量;

5)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现场人员和附近人口分布;

6)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断;

7)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

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抢险的事宜;

9)事故的报告时间、报告单位、报告人及电话联络方式。

4.应急响应

4.1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根据事故类型、性质和严重程度向集团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在总指挥发布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命令后,按照相关规定,应急指挥部成员应立即行动,按照启动命令和本《预案》的要求,实施救援协调工作。

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具体负责实施应急响应工作:

(1)及时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经专家对灾情判断报请总指挥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并立即通知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4.2 发生事故企业应当制定和启动现场处置预案,及时实施先期应急处置。

4.3 处置原则

应急响应启动后,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在当地政府及集团的统一组织下,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原则。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依照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坚持突发事件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重点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常态下风险评估、应急准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等项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4.4 事故现场保护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尽可能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5 实施应急处置

依据职责妥善开展应急处置,同时要注意加强协调,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并向集团应急指挥部报告。

4.6 应急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需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携带专业的防护装备,并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撤离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7 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后,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确认应急处置完成,事件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后,报请集团应急指挥部下达事件应急处置结束指令。

4.8 信息公开

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透漏或者发布事故调查信息。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结束后,集团应急指挥部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监管和处理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5.2总结与评估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信息保障

通过有线电话和手机实施保障。

6.2 应急队伍保障

集团各企业要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集团综合保障组应急队伍和物资进行统计,当超出事故企业承受范围,应当按照就近的原则相互协助。

7 培训和演练

7.1 培训

集团各企业要制订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2 演练

集团应急指挥部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的能力;各企业应每年至少开展2以上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应对处置应急事故能力。

8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集团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

日照盐粮集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及事故级别

1.1本预案所称的火灾是指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按照火灾发生的对象,粮食流通行业常见的火灾危险源主要分为以下6类:

1)违禁使用火源(吸烟、施放烟花爆竹、焚烧、明火采暖等)易引发火灾和爆炸;

2)违规使用生活电器;电气设备故障及线路老化;机械设备故障易引起火灾;

3)维修时违规动火或动火时防护不当引发火灾或爆炸;

4)粮食熏蒸过程措施不当易引起火灾或爆炸;

5)易燃粉尘堆积引起的自燃和爆炸等;

6)雷电等恶劣天气和人为纵火引起的火灾。

1.2 事故级别

见总预案。

2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及职责

总预案

3 处置程序

3.1 信息报告程序

见总预案。

3.2信息报告内容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已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动态信息。

3.3 应急响应

见总预案。

4 处置措施

4.1 处置原则

火灾事故发生后,迅速报告当地消防部门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集团

4.2 处置要求

发生火灾事故,按程序启动预案后,集团及发生事故公司领导必须赶赴火灾现场,协调和监督火灾扑救工作。建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协调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3 应急处置的措施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危险火源,划定危险区域,阻止其他人员进入危险区;

3)针对火灾事故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措施;

4)对火灾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

4.4 处置结束

4.4.1 火灾扑灭后,应组织人员全面、细致地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责成失火单位或相关单位、人员监护火场。必要时,留下必需灭火力量进行监护。

4.4.2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对火灾现场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报集团应急指挥部批准,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4.4.3 应急结束后,事故公司应将各类消防设施和力量恢复到应急前的状态。

日照盐粮集团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应急预案

1 化学药剂事故危险源分析及事故级别

1.1储粮化学药剂事故主要危险源

有毒有害危险化学药剂主要有:

适合用于防治危害储粮(包括食品及副产品)及其仓房、设备的害虫、螨类、鼠类和有害微生物的药物,包括用于防治储粮害虫、霉菌的防护剂、熏蒸剂、防虫剂等;黄曲霉毒素Bl标准品和质控物;玉米赤雷稀酮标准品和质控物;呕吐毒素标准品和质控物。

检化验试剂主要有强酸类:硫酸、硝酸、盐酸;剧毒类:氰化物;有机溶剂类:三氯甲烷、乙醚、石油醚、正己烷、乙醇、甲醇、冰乙酸、丙酮、过氧化氢、苯腈等;试剂类: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碘化钾、高锰酸钾、无水硫酸钠、硫代硫酸钠、苯甲酸、磷酸二轻钙;重金属类:砷、汞、铅、镉;气体类:氧气、氢气、氮气、乙炔、氩气及气瓶。

1.2 储粮化学药剂事故主要风险分析

1)药剂购买人员对药剂购买的品种、数量、质量把关不严格,容易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造成熏蒸不到位。

2)药剂没有存放在专用库房,在潮湿、不通风的地方,发生泄漏造成人员中毒现象。

3)没有实行专人管理,造成药剂领用手续混乱;若发生重大丢失、水淹、泄漏、失火、爆炸事故,其后果十分严重。

4)在进行粮食熏蒸作业时,作业人员没按要求佩戴符合安全防护标准的防护用具作业,容易造成人员中毒。

5)熏蒸时药剂投放没有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容易在熏蒸时发生火灾、爆炸等。

6)熏蒸作业完后,对残渣的处理不彻底,容易造成对周围环境及水源的污染,从而造成人员及周边群众的中毒等。

7)检化验试剂存在易燃和毒害的危险性,使用、管理不善可造成人员中毒和财产损失。

1.3事故级别

见总预案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见总预案

3 处置程序

3.1 信息报告程序

见总预案。

3.2 信息报告内容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发生时间、地点和部位、储粮化学药剂名称、数量;人员伤亡情况;事故简要情况;已采取的措施。

3.3 应急响应

3.3.1 应急响应级别

见总预案。

3.3.2 应急响应流程

见总预案。

4 处置措施

4.1 处置注意事项

应急处置以当地政府和事故企业为主,处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医疗救护。应急救援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现场危险区,沿逆风方向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新鲜处,根据受伤情况进行现场急救,并视实际情况迅速将受伤、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抢救,组织有可能受到储粮化学药剂伤害的周边群众进行体检。

2)环境防治。发生储粮化学药剂泄漏时,应及时控制泄漏源,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当泄漏事故发生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后,要采取有效的防治环境污染应急措施。设立洗消站,对中毒人员、现场医务人员、应急抢救人员、抢险器材等进行洗消,严格控制消洗污水排放,防止次生灾害。

3)方案选定。首先要确定发生事故药剂的品种、数量、特性等基本信息,再采取必要抢救措施。

4)信息通报。当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危及周边群众生产生活时,要通过当地政府部门进行客观、公正的情况通报,避免造成事故损失、社会影响的扩大。

5)范围控制。要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调整隔离区的范围。

4.2应急处置措施

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发生后,事故企业现场负责人除即时报告以外,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1)发生药剂泄漏事故应采取的措施。轻微泄漏一般不会带来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在采取保护措施前提下进行有效处置。重度泄漏现场人员无法处理和控制的,要组织非抢险人员疏散,现场有人员中毒的要立即组织营救,并组织人员快速设立警戒隔离区。

2)发生药剂丢失事故的措施。立即组织人员查找,防止流入社会,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向公安部门报案。

3)储粮化学药剂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应采取的措施。现场负责人应首先组织人员采取防护措施,然后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灾情发展,并组织非抢险人员撤离现场。现场有人员中毒的要立即组织营救,并组织人员快速设立警戒隔离区。

4)由于其他灾害可能造成储粮化学药剂事故应采取的措施。对火灾、水灾等灾害危及库内化学药剂的情况,要首先将药剂转移到安全地方存放,并指派专人看守。

5应急状态解除

化学药剂事故处置工作完成后,由集团应急指挥部决定解除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

日照盐粮集团设施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1 设施设备危险源、管控措施和事故级别

1.1危险源

仓储设施使用单位设施设备危险源主要是:

(1)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设施设备;

(3)使用的特种设备;

(4)关系粮盐产品等物资安全的设施设备;

(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设施设备;

(6)企业运车辆的作业情况。

1.2管控措施

仓储设施使用单位对设施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对危险源,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

(2)落实专门机构或配备人员负责设施设备安全工作;

(3)适时分析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制订、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4)做好设施设备使用登记,保证设备登记率达到100%;

(5)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到100%;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7)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达到100%。

1.3 事故级别

见总预案

2组织体系

见总预案

3 处置程序

3.1 信息报告程序

见总预案。

3.2 信息报告内容

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已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动态信息。

3.3 应急响应

3.3.1 应急响应级别

见总预案。

3.3.2 应急响应流程

见总预案。

4处置措施

4.1 先行处置的要求

事故发生后,事故企业应当组织先行处置队进行自救。先行处置的要求如下:

(1)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3)探测危险物资及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仓房结构、设施设备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

对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5)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6)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7)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

5 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集团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在报请当地政府同意后宣布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1)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2)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5)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日照盐粮集团防洪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及事故分级

1.1 事故风险分析

可能引发洪涝灾害的危险因素有:

1)海水养殖区,由于排水沟渠较窄,暴雨时排泄不及时易造成洪涝灾害.

2)个别仓房地面较低,在遭遇暴雨时,因排涝不及时,易遭遇洪涝灾害。

3)化学药品库如遭遇暴雨,排涝不及时,易引起爆炸伤亡事故。

4)暴雨对配电室等重要部位的影响也易造成重大损失。

1.2事故分级

见总预案。

2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及职责

见总预案。

3 处置程序

3.1 信息报告程序

见总预案。

3.2 信息报告内容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突发汛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已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动态信息。

3.3 应急响应

见总预案。

4 处置措施

4.1 应急处置的总体要求

4.1.1按洪涝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集团及子公司在汛期加强人员值守,跟踪雨情、水情、灾情,根据出现的洪涝情况分级响应。

4.1.2洪涝发生后,在灾情发生地政府和集团领导下,组织实施抗灾、救灾、减灾工作。

4.1.3因洪涝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应配合有关单位全力抢救和处置,防止灾害蔓延。

4.2 应急处置措施

事故发生后,事故企业现场负责人除即时报告以外,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汛期汛情一旦发生受灾企业立即调集防汛抢险队,采取垒仓库门、围塑料、加高露天垛底、疏通水道、启动排水泵等措施,排除积水。必要时转移人员和库存物资,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损失。

抢险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雷击、触电、坠物打击、垮塌等次生灾害发生。

发生重大汛情灾害时,及时请求当地政府救援。

5 应急结束

5.1 当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政府应急指挥部集团等可视汛情,宣布应急防汛抢险期结束。

5.2 在汛期结束后征用的物资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有关规定应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它处理。

5.3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集团及受灾企业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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