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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高息诱惑 防范投资风险

发布时间: 2026-02-25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299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公众投资理财需求日益旺盛,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部分人群追求高收益的心理,假借“投资理财”名义开展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云南省处非办公布的“徐某治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即为典型一例,具有深刻的警示教育意义。

该案中,被告人徐某治成立投资管理公司,未经批准即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按月支付高额利息并还本付息,并辅以“现金返利”“抽奖优惠”等方式吸引公众投资,累计向500余人吸收资金逾千万元,最终造成巨额损失。此案揭示了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利用高息诱饵吸纳资金的常见手法,也警示我们:面对所谓“高收益、稳回报”的投资宣传,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增强风险识别能力。

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往往具有隐蔽性、诱惑性和社会危害性,不仅使参与者遭受财产损失,也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与社会稳定。从法律层面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其典型特征包括: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各类公开途径向社会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本案中,徐某治等人以签订《信息咨询服务合同》等为幌子,实质从事资金归集活动,完全符合上述特征。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员工在明知企业从事非法吸存活动的情况下,仍协助开展业务,其行为亦不受法律保护,工资所得被依法追缴。这进一步表明,任何人都不应参与或协助非法金融活动,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为切实保护自身财产安全,广大公众需主动提升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第一,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深刻理解“风险与收益成正比”的基本金融规律。对承诺明显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固定收益、保本保息类项目保持高度警惕。第二,要审查主体资格,投资前应核实相关企业是否具备金融业务许可证,是否经过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监管机构官网等渠道进行查询。第三,要警惕各类包装手法,非法集资常以“科技创新”“绿色农业”“养老项目”等热点概念进行包装,或通过赠送礼品、组织旅游、举办讲座等方式营造“实力雄厚”的假象,根本目的仍是获取信任、吸收资金。第四,要抵制人情攻势,非法集资往往利用亲友关系链扩散,面对“熟人介绍”“口碑推荐”等情况,尤须理性判断,避免因顾及情面而盲目参与。

此外,公众还应掌握相关法律常识,明确参与非法集资的损失须自行承担,法律不予保护。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金融机构与持牌企业也应加强投资者教育,普及金融知识与法律法规,帮助公众辨别正规理财渠道与非法金融活动。

防范非法金融活动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监管部门严厉打击、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公众主动防范三者协同发力。通过此案的剖析与反思,我们应当深刻认识到:在追求财富增值的过程中,必须坚守法律底线,强化风险意识,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渠道,切勿因贪图高息而落入非法集资陷阱。只有持续提升金融素养与辨别能力,才能真正守好自己的“钱袋子”,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金融生态。

(部分内容来源:云南省处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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