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盐业商贸有限公司

日照盐业商贸有限公司 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 2022-06-18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992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日照盐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员配置的动态化、科学化、合理化,增加公司人员流动的主动性,充分挖掘员工自身潜能,优化公司人员结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竞争上岗是公司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定期向公司内外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公开招聘选拔优秀人才的一种人员配置方式。

第三条 竞争上岗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人岗匹配、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二节 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管理、技术岗位和部分关键生产服务岗位(一般为客户经理以上人员)。

第五条 在竞争上岗岗位范围内,满足下述条件其中一项的,必须采取竞争上岗形式补充,否则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一)管理和技术岗位出现缺员。

(二)机构改革职能整合、岗位合并的。

(三)关键生产服务岗位出现缺员,经所在公司综合部审核确需竞争上岗的。

第三节 组织形式

第六条 竞争上岗包括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形式,岗位出现缺员时,优先采用内部招聘,内部招聘无法满足岗位需要时,采用外部招聘。

第七条 外部招聘由人事组织部按照《日照盐业商贸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统一组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分负责具体实施。

第八条 内部招聘采取公开竞聘的形式进行,根据岗位及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实施。

第九条 内部公开竞聘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对组织能力要求较强的岗位增加民主测评环节。笔试内容由岗位缺员部门和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共同命题,由本公司主管领导 岗位所在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专家、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领导等组成竞聘评审小组,负责招聘面试。

第四节 竞聘流程

第十条 符合实施竞争上岗条件的岗位需补充或调整人员时,由所在部门提出用人申请,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整理汇总后,报集团人事组织部门审核。

第十一条 集团人事组织部根据缺员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和集团公司现员状况等,确定招聘形式(外部招聘按相关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集团人事组织部审核确定的内部公开竞聘岗位,发布内部竞聘信息。

第十三条 发布的竞聘信息包括:岗位名称、职责权限、工作内容、招聘人数、任职要求等。

第十四条 内部竞聘员工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诚企业。

(二)达到岗位任职资格要求。

(三)身体健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在集团及所属公司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第十五条 符合条件的职工按照自愿的原则填写竞聘申请表,竞聘本公司岗位的须经所在部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通过资格审核,将符合条件的报名员工整理汇总,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合格报名员工进行岗位竞聘。

第十七条 竞聘考核流程

(一)由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岗位所在部门及相关专业人员出题并组织笔试、阅卷、评分。

(二)由竞聘评审小组对竞聘人员进行面试,并出具评审结果。

(三)将上述两项得分汇总、排序后,择优录取,有民主测评环节的应综合考虑民主测评分数确定最终分数。

第十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拟定录取名单,报本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岗位调动手续。

 第五节  岗位调整

第十九条 内部招聘录用的员工到岗后,先进行试用,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留用,不合格调整回原岗位。

第二十条 试用期间执行原岗位岗位工资及奖金,试用合格后执行所在岗位工资及奖金。

第二十一条 内部公开招聘录用员工造成的岗位空缺,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协调配置。

第六节 附则

第二十二条 为保证内部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须由集团公司纪委程监督。

第二十三条 公司各部室都要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不得为职工的正常流动设置障碍。

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人事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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